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和核查部分非税收入收缴报文的通知
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和核查部分非税收入收缴报文的通知
各非税收入收单机构和收款银行:
为进一步提高电子对账和电子督查效能,确保非税收入收缴资金入库速度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收单交易确认报文( 2612 )。收款银行进行先款后确认时,报文主单预留字段 hold1 填写‘3’。
二、交易流水对账报文( 2555 )。收单机构构建先款后确认的交易流水时,报文明细单预留字段 hold1 填写‘3’;按照《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非税收入应急收缴工作的通知》(渝财非税〔 2022 〕 14 号)构建应急收缴资金的交易流水时,报文明细单预留字段 hold1 填写‘2’。
三、到账资金对账报文( 2557 )。收款银行要核查是否每日按资金到账情况发送该报文,当日没有交易信息的也要传递报文主单,没有交易信息未传递的要 补漏。
四、账户资金对账报文( 2556 )。收款银行要核查是否每日按账号发送该报文,当日该账户没有交易信息的也要传递报文主单,没有交易信息未传递的要补漏。
特此通知。
重庆市财政局
20 23 年 6 月 12 日
(此件主动 公开)